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在校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245号)有关精神,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决定共同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为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辅助器具。为做好需求统计工作,经商省残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各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校的、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
二、其他事项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工作,将此作为服务残疾大学生的重要举措。此项统计工作以后将于每年10月持续开展。统计信息由省教育厅统一报送省残联。省残联将组织初始评估,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免费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超出免费保障标准的,由本人负担。
2.请各高校11月12日前将《在校残疾大学生统计表》(附件)excel版和首页盖章扫描件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箱,邮件标题和表格名称请用“校名+在校残疾大学生统计表”命名。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汪颖,联系电话:02583335544,邮箱:jssjyt_xsc@163.com
附件:在校残疾大学生统计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